民眾隨手亂丟垃圾破壞市容,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已架設移動式攝影機蒐證取締,將處以1,200至6,000元罰緩。環保局長林健三呼籲民眾愛惜環境,把垃圾帶回家,不能隨手亂丟,以免受罰。
環保局指出,市區街道最常見的垃圾是煙蒂與垃圾包,其次是一次性的飲料杯罐。環保局清潔隊員為了清理街道上的垃圾,必須身處車來車往的馬路、分隔島工作,暴露在危險當中。如果民眾能發揮功德心,不要亂丟垃圾,不僅是維護環境,也可保護、體恤辛苦的清潔隊員。
環保局表示,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隨地亂丟垃圾可處1,200至6,000元罰緩。今年開出的罰單,包括亂丟菸蒂、垃圾、隨地吐檳榔汁渣。除了環保稽查人蒐證告發案件,還有部分是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手機等攝影器材錄下向環保局檢舉,經查證屬實即予開罰,並依罰款金額的10%發給檢舉人作為獎金,希藉由全民力量維護環境,提升環保意識,確保市容環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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