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議員封殺南市攤販修正提案 藍營議員痛批過河拆橋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11-24 17:57

為了夜市等流動攤販的生存權利,市議員蔡育輝提案修正『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希望市府延長兩年申請許可之要求並暫緩開罰,但在議會程序委員會兩度提案都失敗。蔡育輝24日痛批民進黨議員過河拆橋,完全無視面臨處罰攤販的生存壓力,也不顧流動攤販源於廟會的歷史背景。

蔡育輝表示,台南縣市合併之前,原來就各自有設置已久的集合攤販,豐富了地方特色,更造就平民美食與養活許多庶民家庭。縣市合併之後,台南市政府抄襲6都的攤販管理條例,在民國102年7月訂定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完全不顧台南市特有的歷史淵源暨時代背景,條例中要求集合攤販設置在私有土地時,必須提供權利和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非土地所有權人,應取得同意使用土地相關證明文件,條例中也明定3年內若未申請許可,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蔡育輝指出,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是惡法,攤販除了繳清潔費還要繳規費,3年過了,台南市政府開始開罰了,一般流動攤販和花園夜市負擔同樣的清潔費和規費,也面臨同樣罰鍰,但花園夜市攤販一天的營業額,高於一般流動攤販一天營業額許多,市府卻採同要處罰標準,教一般流動攤販如何生存?

蔡育輝說,他特別提案修正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第11條和第12條,希望能讓集合攤販有更充份申請許可緩衝時間,將原訂3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的規定,延長修訂為5年內,請市府充份輔導照顧弱勢階層的市民,沒想到一向口口聲聲人民最大的民進黨議員卻反對到底,讓他的提案在程序委員會中就被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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