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強力取締拆除違規廣告 連續告發處分達數百件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環境衛生科近期連日來分派多組人馬強力取締拆除縣內省道及快高速公路匝道路口等主要道路之中央分隔島路燈、號誌桿及兩旁行道樹之大量違規廣告物,甚至一路從台27線屏東市轄境起,沿萬丹鄉、新園鄉迄東港鎮止,一日之內拆除廣告物路段來回長達50公里,連日來統計總共拆除大約3000張違規廣告物(包含違規布條)、因同一張廣告物沿路「逢柱必掛」情形眾多,預估告發處分罰鍰及停話之件數,將高達300件之多。
環保局長魯臺營表示,雖已多次正式函文要求省道及快高速公路等重要道路之管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務必主動規劃巡拆告發取締違規廣告物,惟因排拆時間漫長,緩不濟急,造成台27線萬丹鄉、新園鄉及台1線麟洛鄉、內埔鄉、竹田鄉、南州鄉、新埤鄉等鄉鎮轄境之路段沿線二旁路樹、桿柱及中央分隔島遍佈違規廣告物,甚至有多個重要路口之每一支桿柱遭無情張貼繫掛將近10張違規廣告物,嚴重破壞道路環境品質,並影響用路人車視線、危及用路人車安全甚鉅。
魯臺營說,呼籲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應善盡、重視道路環境管理責任,務必主動加強規劃巡拆取締上揭鄉鎮轄境省道路段遭張貼繫掛違規廣告物之頻率,環保局也會加強派員嚴格取締拆除,同時並處以罰鍰及停話之處分,「遇掛即拆、見貼即撕」,以有效圍堵遏止違規廣告物任意張貼繫掛嚴重破壞環境品質問題,並展現政府單位執行公權力之決心。
環保局再次呼籲營建商、房屋仲介及廣告業者,應尋求其他電子媒體、平面媒體或手機簡訊等廣告方式,以避免衍生危害用路人車生命財產安全之交通事故,還給民眾一個視線潔淨、舒適的街道市容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