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隱去師長名字 桃市議員批評無限上綱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7-11-09 21:35

以個資法為由以「O」來代替師長名字,市議員楊朝偉批評無限上綱。

是矯枉過正還是無限上綱?桃園市議員楊朝偉在某一國小公布欄上看到校長和老師的名字與相片,但名字中間的字都以「O」來代替,但是,一旁得獎學生卻是全名揭露,經詢問校方卻以「個資法」來回答。楊朝偉9日在議事堂抨擊校方作法太過度,已到令人無法接受的地步。

針對楊朝偉的質詢,桃園市市長鄭文燦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是保護個人的隱私權,規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事項,避免人格權受侵害。而該屬特殊個案非桃園市的通案,市府會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布相關資訊,保障市民知的權利。

市府教育局長高安邦認為不妥,讓學生知道老師的名字,可以增進師生之間的互動。學校應該把師長的全名也揭露,並不會影響到個資法的執行。

師長名字中間以「O」來代替,學生卻全名揭露。

師長名字中間以「O」來代替,學生卻全名揭露。



楊朝偉在質詢中拿出他在某國小公布欄所拍攝的相片指出,在「我們的師長」項目中有校長、主任、班導師、警衛、廚工在內的照片,下方則附有姓名,但姓名中間的字全部都是「O」,但一旁學生比賽得獎資訊,則是全名刊出並沒有隱匿。

楊朝偉以「個資法」詢問鄭文燦,難道「個資法」有分大人和小朋友嗎?市府文件或是稱呼市長也用「鄭O燦」嗎?學校的作法未免太矯枉過正了吧!未來小朋友畢業後,畢業紀愈冊上的師生名字是否也要用「O」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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