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稠後期園區實現在嘉好就業 張花冠:兌現產業新時代目標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7-11-03 17:48

馬稠後期園區實現在嘉好就業 張花冠:兌現產業新時代目標

馬稠後後期園區343公頃,其中台糖土地335.7公頃,公有土地6公頃,其餘為私人土地,可創造800億以上年產值及20,000個就業機會。馬稠後一期及後期園區完成開發後,出外打拼的嘉義子弟都能回到家鄉,兌現張花冠縣長產業新時代目標,實現三代同堂吃晚餐,在嘉好就業。

嘉義縣政府指出,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開發33筆可作為工廠使用的生產事業用地59.03公頃,全部完售,但廠商需地殷切,縣府為解決產業缺地問題,並串聯一期園區打造嘉義海線最大產業聚落,帶動經濟發展與創造就業機會,積極推動後期園區開發案,預計107年取得開發許可。

經發處強調,為避免增加過多支出,縣府與(PCM)訂有費用撥付契約,需條件符合才能撥付費用,縣府迄今未撥付(PCM)服務費用,開發商甄選部份因尚未簽約,也無費用支出;嘉義縣政府自力興辦的馬稠後產業園區後期開發案,已依產業創新條例及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公開徵求開發總顧問(PCM),因開發進度還未符合規定要件,縣府尚未撥付服務費,開發商甄選也還沒簽約,並無費用支出,因此也沒有任何違反行政程序的問題,縣府每一分錢都會花在刀口上,請民眾放心。

經發處表示,馬稠後園區89年公告報編為工業區,上位計畫如環差書件105年4月經環保署環評大會審議通過,開發細部計畫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通過,即將送區委會大會審議,為掌握開發時效,縣府106年起同步進行開發前置作業;依產業創新條例及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規定,縣府得擇需要委託開發業務內容載明在公告徵求開發商文件,公開徵求開發商辦理委託開發業務,而非以土地是否取得,以及水電供是否已確認為徵求要件,臺中市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土地開發案及太平產業園區開發案、屏東縣六塊厝產業園區、南投縣地方特色產業微型園區,均先依採購法規定委託顧問公司擔任園區開發總顧問(PCM),從報編到開發都委託執行,以協助機關審查與辦理開發商甄選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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