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反應友諒產業道路棄養狗兒多 基市動保所逮獲棄養飼主重罰30萬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2017-08-10 18:36

基隆市七堵區部分里長多次反應友諒產業道路成為無良飼主棄養犬隻聖地,造成流浪狗問題嚴重,動保所協請社團法人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懷生社)協助進行當地犬隻原地絕育(TNR),106年7月27日深夜時志工依舊於當地執行未絕育犬隻捕捉工作,順利捕獲2隻1公1母黑黃色混種中型犬,尚未絕育。

工作人員掃描2犬隻,發現均有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查得寵物飼主為住七堵區長安街古姓女飼主,志工原以為飼主寵物走失而立即依登記電話聯繫古女告知尋得犬隻消息,然古女卻稱因鄰居抗議而分別將犬隻丟棄山區,志工訪查友諒產業道路居民,均表示這2隻犬隻是7月初突然出現,不是當地野犬,遂於同日通報動保所指證古女涉棄養犬隻,並將兩犬送交本市寵物銀行動物收容所安置。

動保所於7月27日指派動物保護員展開調查,於7月28日找到古女製作筆錄,古女表示其去(105)年12月於台北市內湖動物之家認養3月齡以下2幼犬飼養,今(106)年2月帶2幼犬至七堵區友蚋地區遊玩時走失,否認棄養。本案在懷生社志工及動保員不放棄下,調閱古女住家監視器,查詢古女個人臉書發現2犬今年5月仍飼養於其住家之證據,而戳破古女謊言,宣告破案。

動保所及懷生社對於古女將未絕育的1公1母成年,具繁殖力犬隻丟棄山區,以犬隻1年可生兩胎,1胎生6-10隻,6-8月齡即具繁殖力,即1年後,當地馬上會繁衍出約40-50隻的數量,而動保所及懷生社人員日夜不眠不休犧牲假日,下班時間辛苦地捕抓絕育,也無法趕上古女的不負責棄養行為衍生的數量,實故意且惡性重大。

又古女稱犬隻2月走失,然2月時還是幼犬,無走失可能性,顯為謊言不足採信,動保所依古女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惡意棄養犬隻,按1犬1罰,依同法第29條第2款,棄養每隻犬對飼主處最重15萬元罰鍰,2隻犬合併30萬元罰鍰,另古女棄養時犬隻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另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6萬元罰鍰。

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依同法第29條處飼主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犬隻並終身不得飼養犬隻及認養收容所動物。

2犬隻已由動保所獸醫師完成絕育並施打疫苗,檢查健康情形恢復,可愛親人,開放民眾認養,有興趣民眾可上基隆市動保所官網-犬貓認養公告查詢,再到寵物銀行與犬隻互動,認養民眾只需年滿20歲,攜帶身分證即可辦理,全部免費,歡迎想養狗的民眾,為毛小孩找個家。

基隆市動保所提醒民眾寵物如同家中小孩,養牠更要妥善照顧牠,終養牠,如果做不到即是虐待,隨意棄置野外,形同殺害犬隻。無法飼養寵物應尋求各種管道如轉讓親朋飼養或請動物醫院協助張貼認養啟示,最終如仍無管道必須送交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不得任意棄養。

民眾如發現動物保護虐待、棄養案件可立即撥打基隆市府1999專線、警察局110專線、動物保護24280677專線報案。你我一起關心身旁動物,讓動物免受虐待、棄養。依「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對於提供線索提出檢舉並因而破獲棄養案之民眾,動保所依法將給予罰鍰2成獎勵金作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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