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颱災損嚴重 屏東縣府籲期限內申辦現金救助、稅捐減免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2017-08-02 19:05

尼莎、海棠颱風造成屏東縣境多處鄉鎮淹水與農漁畜牧災損嚴重,屏東縣政府籲請受災民眾先就受災情形拍照存證,並在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與稅捐機關提出申報,申請現金救助、稅捐減免。縣長潘孟安要求以從寬、從簡、從速原則務必在最快時間內讓受災戶獲得相關補助,並指示環保局協助災區環境衛生清理,儘速恢復災區生活機能及秩序。

此次雙颱帶來破紀錄的時降雨量,造成屏中沿海地區及恆春半島鄉鎮淹水,縣府提醒受災住戶針對災址處住屋 (臥室、客廳、餐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淹水深度逾50公分之水漬及住屋受損狀況拍照佐證,於8/31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所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淹水救助及安遷救助。

其中住戶淹水達50公分補助5000元,100公分以上1萬元,房屋損毀達不勘居住,以實際居住人口每人發給2萬元,以五口為限。相關住戶淹水補助或安遷救助事項,可查詢縣府社會處「災害救助專區」、電洽社會處7320415轉5331或逕洽各鄉鎮市公所。

民眾如有財產損失達減免稅捐標準者,可於8/31前提出申請,包括房屋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按比例減免房屋稅、地價稅;汽、機車(151c.c.以上)因泡水受損需修復或無法再使用,檢具修車證明文件向所轄監理機關申請退還未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或申辦報廢停徵使用牌照稅;因颱風無法營業,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洽詢電話:0800-876969(屏東稅務局)、0800-861005(潮州分局)、0800-881200(東港分局)、0800-889002(恆春分局)

至於農漁畜牧災損,縣府農業處彙整各鄉鎮速報,累計至2日中午為止,農損金額4744萬元,面積925公頃;畜損金額1174萬元,通報災損畜牧場共15場;養殖漁損金額2765萬元,災損金額達8683萬。

由於農委會7/31已公告屏東縣為現金救助及低利疏困貸款地區,縣府特別提醒受災農民務必於8/10前向所轄鄉鎮市公所申請,並要求各鄉鎮公所於8/31前將彙整資料提報縣府,不得延誤,縣府將會每星期公佈已提報及未提報的公所,以利縣府儘速向農委會申請相關補助。對於風災受損的公共工程,8/1已緊急發文請鄉鎮公所儘速提報縣府彙整,以利辦理災後復建。

另申借貸款農民,應自8月1日起日起10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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