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業繳費新選項 水污費網路申報服務上路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7-07-28 13:36

環保局前往畜牧場輔導業者申報水污費 。

環保署於104年起分階段開徵水污費,畜牧業水污費自今年1月1日開徵,第1期的申報繳納時間至7月31日止,桃園市環保局提醒畜牧業者於規定的期限內申報繳費。另外,環保局也提供「水污費申報服務」,協助業者登錄網路申報平臺,服務完全免費,歡迎業者多加利用。

環保局表示,為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排放至地面水體之畜牧廢水,需繳納水污費,但如有符合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得免繳該部分水污費:(一)取得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同意,施灌的沼液沼渣量。(二)依核准之農業廢棄物再利用計畫進行再利用之禽畜糞尿。(三)畜牧廢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核准回收再利用,作為作業環境內或作業環境外花木澆灌之畜牧廢水量。

環保局提醒業者,未於期限內繳納費用者,應依繳納期限當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逾期90日仍未繳納者,另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模範畜牧場參訪及水污費申報說明 。

模範畜牧場參訪及水污費申報說明 。



畜牧業水污費徵收費額試算,若為飼養豬隻200頭以上及飼養牛50頭以上,領有排放許可證的業者,視排放水量乘以水質計算(COD每公斤12.5元、SS每公斤0.62元);若飼養豬隻超過20頭未滿200頭,環保署則列出簡便計費方式,今年每頭豬估計收費17.2元╱期,明年每頭豬19.7元╱期,後年每頭豬20.1元╱期,至109年每頭豬24.6元╱期,一年需繳兩期。

環保局與桃園市養豬協會提供「水污費申報服務」,協助畜牧業者登錄網路申報平臺,並寄送繳費單給畜牧業者;畜牧業者只需提供畜養頭數等資料,即可持繳費單到超商或農會等指定金融機構完成繳費,歡迎業者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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