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機關登記居所地址 避免漏接燃料費單逾期受罰

記者郭文君/高雄報導 2017-07-25 18:30

民眾可至高雄市監理所網站下載「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表」提供住居地址。(圖/擷取自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網站)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汽機車燃料費每年7月開徵期又來臨了,但有部份車主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未居住在戶籍地,導致有未收到燃料費單而逾期受罰之情況發生。

為此,該所提醒民眾如未居住戶籍地者,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登記;另機關受理後,除稅費單外,各項便民服務通知及行政文書寄達,皆以此登記地址寄發,避免您有文書通知漏接、逾期受罰之情形。

民眾可至該所網頁(網址:https://khcmv.thb.gov.tw/車輛專區/汽機車牌照/通訊地址)下載「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表」,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查驗受託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臨櫃辦理,亦可採通信、傳真及電子郵件(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查驗)等方式申請,請多加利用。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07-3613161轉209或210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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