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薪水買假?醫療院所濫用負時數 亞東醫院將裁罰100萬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7-07-24 19:22

勞工局長謝政達、勞檢處長胡華泰、台北市聯醫工會總幹事張喬瑜等出席記者會。(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24日公布轄內10家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發現每家醫院皆有違規情形,但以亞東醫院及中英醫各有4項違規項目最多。主要違規內容分別為違法扣薪(2家)、加班費未依法計給(9家)、使勞工超時工作(2家)、未依法計給特別休假(4家),未依法計給國定假日(2家)。

勞工局指出,對於醫療院所長期實施的負時數,是本次檢查的重點。且指本次勞檢處擴大嚴格比對出勤資料,沿用負時數的醫院通常會觸犯未給加班費或未給予特休,初估亞東醫院將裁罰100萬元,整體裁罰金額也將達308萬元。並強調勞檢處將實施複查,若遲未改善將重罰至改善為止。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本次專案檢查首度邀請從事醫療工作的護理人員擔任陪檢人,協助檢查員認定事實,不僅行前邀集陪檢人討論相關檢查程序,也針對初步檢查結果邀集陪檢人討論確認。此外,抽檢的勞工人數及資料均為歷來之最,以亞東醫院為例,即抽檢約400名的勞工資料,並對18名勞工進行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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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處長胡華泰指出,本次檢查發現濫用負時數抵銷積休或特休至少有3種運作型態,亞東醫院、衛福部雙和醫院均有經常性排定勞工當日出勤8小時,再以當日門診僅有4小時或醫師提早下診、停診為由,以勞工已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剩餘未出勤時數。

胡華泰表示,中英醫院排定勞工上班4小時,再以勞工該班工時未達8小時為由,以加班或特休時數抵扣。新北聯合醫院、汐止國泰醫院亦有以勞工當月排定工時未達應出勤時數為由抵扣,這5家濫用負時數較為明確。

胡華泰強調,造成負時數的經營風險本應由醫院承擔,醫院排班時已知悉排定工時不足應勤時數,仍要求以勞工先前所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等於是要求勞工常態負擔雇主的經營風險,已分別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38條規定。

擔任台北市聯醫工會總幹事張喬瑜出席記者會表示,負時數是醫療院所長年詬病的問題,也許一開始有彈性的優點,但最後「連特休都被抵掉,愈上班愈沒有特休,甚至要用薪水買假」,就明顯濫用。張總幹事也對勞檢處此次透過不記名問卷查到違法事實表示認可,並鼓勵成立工會。

勞檢處提醒,除非有勞工檢舉,否則負時數不易被勞檢抓到,況且出勤時數短差,若非可歸責於勞工的原因,勞工並無補服勞務的義務,雇主若因此主張勞工欠工時而扣發勞工工資,即涉嫌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若使勞工另行以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致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或特休者,即涉嫌違反勞基法第24條及第38條規定,勞檢處將依照醫院經營規模從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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