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7月21 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圖/城鄉局提供)
新北市106年度「住宅補貼」7月21 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城鄉局指出,受理期間可至市府行政大樓一樓西側服務櫃檯辦理,且每周二開放夜間受理服務至晚上8點,讓民眾下班之餘可提出申請,亦可利用郵寄方式或就近至區公所送件,提醒有需求民眾 要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城鄉局表示,今年最大不同是放寬承租非合法住宅(如頂樓加蓋)之家庭可提出申請租金補貼。104年12月24日以前承租非合法住宅,且同時具有住宅法第4條弱勢條件者(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申請時檢附最近半年內水電證明、房屋稅籍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等租賃事實文件,亦可提出租金補貼申請。
每周二開放夜間受理服務至晚上8點
城鄉局說,租金補貼名額為1萬3,000戶,全國最多,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最長補貼1年。並提醒租金補貼申請者,今年新規定租賃契約書應記載出租人身分證字號等資料,請民眾申請前務必檢視自身租賃契約書內容並詳實填寫, 避免需補件奔波及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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