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未戴安全帽被警攔下 經查竟是通緝犯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07-17 17:42

違規駕駛被舉發 經查竟是通緝犯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許文嘉、蘇楹嵐及警專實習生洪冠勛於106年7月10日執行巡邏勤務,在轄內溪興街巷弄口發現對向有對雙載男子皆未戴安全帽,見巡邏員警立即轉向興村街迅速駛離,巡邏員警察覺有異因此將其攔下盤查,結果發現原來是名通緝犯。

警方依違規事由舉發交通違規時,發現其中一名男子神色慌張,談話明顯避重就輕,警方越覺形跡可疑。經查驗身分發現,該名神色慌張的男子恰好是前兩日嘉義地檢發布通緝的竊盜通緝犯。而上週剛分派至興安派出所暑期實習之警專實習生洪冠勛一點也不畏懼,合力將該名通緝犯逮捕,警方詢後移送嘉義地檢署歸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通緝犯為躲避警察逮捕常會花招百出,最常見的是謊報他人姓名或身分字號企圖蒙混過關,甚至有擠眉弄眼來擾亂警方的人臉辨識系統,然而警方辦案除靠先進的電腦儀器輔助外,另外也憑藉長久累積的實務經驗。本案警專實習生洪冠勛臨危不亂且表現可圈可點,頗有大將之風,值得嘉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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