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強力拖吊oBike oBike:暫不領車、擬提訴願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07-10 15:21

無柱式共享自行車oBike在新北市營運後,衍生出大量違停亂象,新北市交通局擬定「新北市無柱式公共自行車營運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待議會審議通過後預計最快可在明年初執行。(圖/資料照片)

無樁共享自行車租借服務oBike登陸台灣後,因不斷出現使用者隨處亂停車、業者利用路邊整排公有機車停車格,當作oBike租車點,讓機車騎士無位停車等爭議。為解決oBike亂象,新北市政府已公告市內11個行政區禁止oBike停放機車格,並執行拖吊作業,oBike對此則表示目前暫時不回被拖吊保管的自行車,並打算提出訴願,質疑新北市府的公告是否具法律效力。

來自新加坡的新創公司oBike,以「共享經濟」模式提供無樁共享自行車租借服務,只要下載App、預繳押金,在遵守規範的前提下,消費者就能以低廉的租金租借自行車,並且可以「騎到哪、停到哪」,不必受限還車點等問題。不過也由於其特性,在多地也造成使用者隨處亂停車、業者利用路邊整排公有機車停車格,投放多台oBike當租車點,讓機車騎士無位停車等爭議。

為解決oBike引發的爭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認定oBike付費使用、大量放車都屬商業行為,7日起已公告市內11個行政區禁止oBike停放機車格內,並執行拖吊保管措施。新北市交通局也表示,截至昨(9)日為止,市府已拖吊969輛oBike自行車。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也表示廠商可在20天內領回oBike,領回時每輛車需支付移置費加保管費共108元,若公告3個月後仍沒領回將依法拍賣。

針對新北市府的強力整頓oBike措施,oBike台灣總經理王妍婷表示,對於地方政府各式規定都積極配合。不過新北市府交通局上週公告禁停區域與拖吊措施,內容已牴觸自行車屬於慢車可停機車停車格的原則,剝奪自行車的停車權利,將和律師討論,擬提起訴願。同時oBike台灣也表明被新北市拖吊的自行車,暫不會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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