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公所辦法紀講習 教公僕便民又不違法

記者蘇彩娥/南投報導 2017-06-23 11:34

為強化公務員對「圖利」與「便民」之區辨能力,鹿谷鄉公所辦理法紀講習活動,教公僕便民又不違法。

為強化公務員對「圖利」與「便民」之區辨能力,於執行職務時有所依循,勇於任事,進而提升行政效率,鹿谷公所日前特別邀請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王銘裕主講「勇於任事、依法行政-圖利與便民」專案法紀宣導,參與人員有公所員工,鹿谷、竹山、名間教育行政人員約近百人參加,反映熱烈。

課程中王主任檢察官透過深入淺出之講解方式,說明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構成要件的規定,使原本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變的淺顯易懂,並透過有獎徵答及相互交流方式,啟發腦力激盪,獲得與會人員熱烈響應。

王主任檢察官實務經驗豐富,除講解「圖利」與「便民」區別外,並以實務案例及檢察機關偵辦圖利罪案件之切入方向,使公務員瞭解如何兼顧保護自己及勇於任事,於合法範圍內協助民眾,避免因一時誤解或誤斷法令而造成憾事,達成便民、利民又不違背法令任務的目標。

政風室主任房世傑表示,「依法行政」為公務員之天職,公務員除應具備本職學能專業素養外,亦應瞭解貪瀆犯罪相關之法令,以避免意外觸法,有助減少公務員違反法令之情形發生。而公務員對於法律規定,在提高行政效率及便民服務中,常不知如何拿捏分際,透過本次講習,使與會公務員都能清楚瞭解「圖利」及「便民」之區別與界線,摒除「多做多錯、少做少錯、最好不做」的消極畏事心態,積極勇於任事,為民眾謀最大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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