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蔥黃葉當肥料受罰 河川局等單位展開協調

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2017-06-16 06:00

為協助蔥農越堤倒青蔥黃葉免受罰,河川局等單位與農民,十五日進 行協商,擬出造冊讓農民運倒辦法。(記者陳榮昌攝)

農作物「青蔥」清洗後的青蔥廢葉清潔隊不收、拋置河川田裡做肥料,卻遭河川地隨意棄置廢棄物,影響河川生態衛生,逕行開單處分,廢葉要堆積何處十餘位蔥農無計可施,聯名陳情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協助處理。十五日各單位齊集在大甲武陵里協商,農民反應相當激烈中,河川局欲由地方造蔥農名冊,倒蔥葉始不開罰。

大甲、大安蔥農歷經青蔥價格低迷,辛苦搶收銷售,忙得不可開交;近日又因水利署第三河川局依違反水利法開單處分,多名農民損失慘重,哀聲連連。

經查發現許多蔥農向第三河川局承租河川地種植青蔥,青蔥黃葉回歸承租河川地作為基肥,卻遭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認定於河川地隨意棄置廢棄物,影響河川生態衛生,逕行開單處分,造成蔥農萬分困擾,為此,大甲區蔬菜產銷班第十五班全體班員連署向蔡副院長服務處陳情,盼水利署能開放青蔥黃葉回歸承租河川地,用途只作為基肥或堆使用。

十五日上午,蔡副院長指示國會特助施志昌,召集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大甲區農會、大甲區公所及里辦公處與蔥農展開協調。會中產銷班班長陳清淵表示,青蔥黃葉屬農業廢棄物,因為量大,清潔隊、垃圾車一律不收,導致青蔥黃葉無處可倒,農民只好載回自己耕地傾倒以供堆肥,無奈卻被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認定為河川內隨意丟棄,一次就處罰鍰新台幣十萬元。

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管理課課長曾財益表示,體會農民辛苦種植不忍開罰,但大甲溪河川地常常遭人惡意丟棄垃圾,因此在堤防入口處設置監視系統監控,為的是抓出惡意丟棄垃圾違規者。為解決蔥農青蔥黃葉回承租河川地問題。

三河局為解決蔥農困擾,已研擬辦法,堤道設欄柵防外來倒垃圾車輛,並請大甲區農會、里辦公處協助蔥農登記造冊,並於載運青蔥黃葉的運板車設計統一標誌,未來三河局將比對造冊的蔥農及板車,有條件的開放青蔥黃葉回歸蔥農承租河川地,避免蔥農再度被罰,並且又能顧及河川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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