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黃荷婷
不少詐騙集團會以求職廣告詐騙民眾錢財,為避免求職者誤入陷阱,台中市政府針對假求職廣告訊息進行溯源追查,以查出背後與詐騙集團的掛鉤,並透過多元媒體管道向民眾宣導求職防騙觀念,也前進校園辦理求職防騙宣傳講座;勞工局表示,如查獲雇主刊登不實徵才廣告欺騙求職者,可依法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議會13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賴義鍠於會中關心平面求職廣告詐騙問題,他拿出報紙的求職分類廣告指出,有的求職廣告寫「辦手機換現金」,很容易引人質疑,盼市府保障市民求職的安全。
勞工局也表示,因應暑假期間即將來臨,勞工局正陸續辦理25場校園求職防騙宣傳講座,並於辦理徵才活動時設攤宣導,加強在學學子或社會新鮮人求職防騙觀念;勞工局也將透過「勞動教育扎根計畫」培育種子教師,由學校教師安排勞動教育課程,提升學生勞動意識。
而為避免求職者誤入陷阱,勞工局規劃運用多元媒體管道向民眾宣導求職防騙觀念,如電台廣播、有線電視頻道跑馬、公車車體廣告、報紙分類廣告等,並將拍攝「求職防騙」宣導短片,將在台中全區有線電視頻道播放,同時上傳至網站供民眾觀看及下載,加強民眾求職防騙概念。
勞工局並已規劃印製求職防騙海報、手札及宣導摺頁,內容包含求職防騙守則、警語、案例、諮詢專線等,求職者可在就業服務台索取,也於辦理各活動、講座時發送。
勞工局指出,市府也設立求職防騙諮詢專線04-22289111分機35607,供民眾諮詢或受理申訴案件。雇主如刊登不實徵才廣告欺騙求職者,經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事證明確者,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警察局指出,依據過去偵辦經驗,有不少詐騙集團會於平面媒體的分類廣告中以「假求職」、「假貸款」方式,要求被害人將證件資料寄送至詐欺集團指定的處所,利用為詐騙匯款或洗錢的人頭帳戶,使不知情的民眾接成為詐欺犯罪幫助犯。
警察局表示,由於假求職廣告由代理商刊登,因此警察局會以此管道追查犯嫌身分,緝獲犯嫌後,進而溯源追查,釐清詐欺集團如何招攬詐騙人員、鑑識其持用電話等,以阻斷犯案連結。
警察局也說,市府積極查緝詐騙案件,今年1月至今已查獲車手454名,車手頭23名,機房4件,阻詐金額3628萬42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