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嬿力主清除太平垃圾山
位於新光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太平垃圾山耗時二年多開挖清除,市府耗費11億5千多萬元,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和蔡雅玲8日在議會指出,今年三月雖已驗收,但有6千多噸有害廢棄物卻就地掩埋,另有16萬噸的超量垃圾也仍在地底,要求進一步專業處理,免得永續毒害下一代。林佳龍市長允諾,市府責無旁貸,因發現殘存超量廢棄物既有面積及數量相當龐大,將成立專案小組。
張玉嬿說,20多年前太平市公所為解決垃圾無處可去問題,將垃圾堆積在新光橋附近的高灘地,後來附近又遭非法傾倒,加上新光區段徵收整地挖出垃圾,成為太平垃圾山,前市府編列11億5千萬元預算,102年底開工清除。
她又說,垃圾山清除工程三月完成驗收,清除一般廢棄物30萬噸,但施工單位於104年8月於北工區D區、南工區陸續發現有害廢棄物共6064噸,究竟是要全部清除、部分清除、還是就地掩埋,拖了近二年還沒有找出辦法,但已在去年五月竣工,今年三月完成驗收。
張玉嬿指出,垃圾山附近還有另外16萬噸的超量垃圾未處理,面積達6公頃,目前地政局打算交給區公所發包,但有害廢棄物清除需要專業的人規劃才安全,區公所恐無此專業能力,應改由環保局專業處理,絕對不能讓任何有毒垃圾留在地底永續毒害下一代。
蔡雅玲表示,市府應清查垃圾山有毒廢棄物是否完全清除?此外,水源四處串流的特性,極可能影響周遭區域,有害廢棄物掩埋期間內是否造成地下水、灌溉溝渠、土壤等重金屬污染問題,地政局、環保局、經發局應要詳細掌握,積極處理,讓市民安心。
謝志忠也說,既然有發現鉛、銅重金屬超標有毒,也歸類為有害廢棄物,就要徹查周遭還有多少垃圾遭到非法掩埋尚未處理,這需要更強的專業能力來向市民交代清楚,市府應該協調各單位籌組專案小組,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地政局長張治祥說,102至105年共清除出30萬2,036噸的一般廢棄物,以及6,064噸有害廢棄物。關於垃圾計價及去化處理方式,依實作數量計價,一般廢棄物分為可燃及不可燃,可燃部分以焚化處理,不可燃部分則送場掩埋;有害廢棄物則送至有害廢棄物處理廠進行後續作業。
張局長也指出,太平區公所在清除過程中,發現區內、外還有超量廢棄物及有害廢棄物,後續處理方式已由區公所繼續統籌辦理;後續廢棄物清除費用求償由環保局辦理,地政局負責預算編列作業,因太平新光區段徵收作業金預計於106年度辦理財務結算,廢棄物清除所需經費將循預算程序,提報平均地權作業基金內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