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網拍防蚊掛片賺外快 小心被罰30萬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6-07 22:00

環保署表示,民眾若未向環保署申請輸入及販賣許可,就在網路、媒體平台銷售防蚊掛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被罰6萬~30萬元罰款。(圖/翻攝網路)

時序已進入夏季,蚊蟲大軍也開始活躍起來。有不少人為避免蚊蟲叮咬成人肉祭品,除使用蚊香、防蚊液等防蚊用品外,也會購買國外生產的防蚊掛片。有些人亦看中商機,前往日本旅遊時會多買幾盒防蚊掛片回台灣網拍賺外快,不過環保署今(7)日表示,民眾若未向環保署申請輸入及販賣許可,就在網路、媒體平台銷售防蚊掛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被罰6萬~30萬元罰款。

環保署表示,防蚊掛片被認定是「環境用藥」,依規定從國外帶回的環境用藥,都得遵照《環境用藥管理法》,向環保署申請輸入及販賣許可後,才能在網路、媒體平台銷售,違者可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6萬~30萬元罰款。

環保署表示,該署聯合直轄市、縣市環保局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廣告環境用藥,2016年共查核環境用藥網路廣告9649件,其中查獲33件非法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是歷年來新高,處分金額共計新台幣153萬元,其產品多數是來自日本進口的防蚊掛片,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署強調,目前已取得該署依法登記核發的一般環境用藥至少有782種,這些環境用藥都有經過政府層層把關,民眾不必捨近求遠從國外或網路購買來路不明、誇張不實的環境用藥。

環保署提醒,民眾在選購環境用藥時,請注意產品標示是否有環保署核准字號「環署衛製字第○○○○號」或「環署衛輸字第○○○○號」。

環保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只要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也可從該網頁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另外,環保署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mdc.epa.gov.tw/EVagents/EVSecurity/EVIndex.aspx),民眾可從該網站瞭解如何安全選用環境用藥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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