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豬疫苗偵結 雲林地檢署起訴9人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7-06-06 19:28

不肖廠商販賣來路不明之黑心豬疫苗,造成豬隻感染其他病症死亡。(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何金陞、郭智安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防疫檢疫局,偵辦黑心豬疫苗案件,於2日偵查終結,分別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製造動物用偽藥、販賣動物用偽藥、刑法詐欺、偽造私文書及特種文書罪嫌,及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過失販賣動物用藥品罪嫌,對被告沈嫌、王嫌與李嫌等9人提起公訴。

今年3月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防疫檢疫局透過「雲林地區食安平台」通報,獲悉有不肖廠商販賣來路不明之「百靈佳豬環狀病毒感染症基因重組不活化疫苗」,且傳出豬農飼養之仔豬暴斃之情資,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非常重視,指派檢察官何金陞、郭智安偵辦全案。

偵辦過程中發現,被告沈嫌與王嫌均從事養殖豬業,於104年5月至同年6月間,因見「百靈佳豬環狀病毒感染症基因重組不活化疫苗」在台廣為使用,兩人便商議由沈嫌提供資金,而由王嫌印製載有虛偽批號之中英文貼紙與合格封緘,模仿原廠疫苗之外觀製造藥瓶,再將自原廠經銷商以每瓶﹙容量50毫升﹚新台幣3750元價格購入之原廠疫苗摻雜蒸餾水後倒入前揭藥瓶並貼上相關貼紙與封緘,以此方式製造黑心疫苗,被告沈嫌再以每瓶3250至3700元不等之價格將黑心疫苗售與其他動物用藥經銷商及養豬戶。而被告李嫌、李嫌、杜嫌、廖嫌、林嫌、楊嫌及陳嫌等7人,明知其購得或受讓之疫苗顯低於原廠售價,卻未盡查證義務,擅將黑心疫苗再販賣或轉讓與他人。總計造成約7800餘瓶之黑心疫苗流入眾多養豬戶,如以1瓶50劑﹙每1毫升為1劑﹚、1豬隻施打1劑之方式計算,恐已有393,600頭豬隻施用,共計有32位豬農受騙買入上揭黑心疫苗。而此黑心疫苗經鑑定結果,不僅效力僅有原廠疫苗之8%,更驗出有活菌,而可能使施用豬隻感染其他病症。

全案主要被告王嫌因而獲利約2440萬餘元,被告沈嫌因而獲利約2750萬餘元,被告李嫌因而獲利約923萬餘元。檢察官業於偵查中查扣被告王某所有BMW自用小客車,並於日前變價140萬元,復查扣被告王某金融機構存款450萬餘元;被告沈某則查扣金融機構存款98萬餘元;被告李某則查扣金融機構存款48萬餘元及座落在虎尾鎮建地土地1筆,於起訴時一併聲請宣告沒收鉅額之犯罪所得,以落實「任何人不得因為不法而獲得利益」之刑法沒收新制精神。

近年來,食安問題屢屢成為我國國民之關注焦點,黑心產品不僅危害民生經濟,更可能戕害人體健康,雲林地檢署全力投入各項食品食材之生產過程守護,以杜絕一切黑心不肖業者產品危害廣大農民與消費者之權益,使民眾買得安心、吃得安心,保障民眾食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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