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受創20%以上申請救助 南投5日起10天內提出

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2017-06-04 18:40

農友受到此次豪雨有災損達20%以上者可提救助申請。

豪雨狂炸南投縣已陸續傳道路中斷崩塌及農作物泡水受災情形,農委會4日下午公告6縣市納入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地區,南投縣內農友受災達20%以上的農友們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農委會於4日下午公告新北市,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與嘉義縣等6縣(市)為第一㧗因0601豪雨受創嚴重,可辦理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地區。該6縣(市)受災達20%以上的農(漁)民,自6月5日起至6月14日止的10日內可向在地公所申請救助或低利貸款。

現金救助部份救助對象應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的農民,所申報的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項目救助額度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1次為限。

低利貸款部份農友在申報受理期間內,依實際受害情形向公所申請核發受災證明書,於證明書發下次日起15天內,檢附該證明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經辦機構提出,年息是1.04%。受損農友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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