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掛號費調漲 有參考標準嗎?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2017-05-31 19:14

(圖/Wikipedia)

勞基法新制一例一休與假日加班費加碼上路的關係,增加了一些人事成本,某些醫療院所蠢蠢欲動要調漲掛號費,經苗栗衛生局與醫師公會協商後,大部分醫療院所同意暫不調漲掛號費。

掛號費並不屬醫療法第21條所稱之醫療費用,屬醫療機構行政管理費用,宜由醫療機構按其行政成本,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建議收費金額:門診為0至150元、急診為0至300元,若超過該參考範圍,應專案報請衛生局備查。另外,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掛號費並不屬於保險給付範圍;無法請領保險給付。

除此之外,民眾就醫時應注意,醫療院所應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收費項目,包含:掛號費、部分負擔及自費項目,自費項目請參考本局網站醫療資源區公告之醫療收費標準,如無訂定者各醫療院所可提報醫師公會轉本局核備,另外,醫療院所應依規定主動開立醫療費用收據,內容須包含:分列健保申報項目、自費項目、部份負擔及金額。 衛生局在此呼籲鄉親,就醫時別忘了索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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