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勤農產公司遭爆涉嫌販賣過期肉,案子尚未起訴台中市政府已發給檢舉人350萬元吹哨者獎金,不僅國民黨議員批市府濫作好人,慷納稅人的凱,民進黨自家議員對市府的理由也很不以為然,謝明源說,衛生局長說早發獎金可以警惕無良業者這句話他聽不下去,要警惕應該是對無良業者加重處罰、勒令停業才有用,「加速」發獎金有什麼警惕作用?
力勤公司自4月21日被爆涉嫌販賣過期肉以來,市政府的處理態度一直令外界納悶,衛生局抓食安的「雷厲風行」哪裡去了?市議員李中31日在議會質詢說,衛生局在力勤食安一案中表現荒腔走板,不僅沒有第一時間掌握民眾檢舉重要資訊以進行查緝,且未主動告知市民提高警覺,直到檢舉人5月4日在網路爆料,5月5日才驚覺事態嚴重開出600萬罰單,然而民眾對整個食安機制所建立的信任卻已被破壞殆盡、蕩然無存。
李中指出,依中市「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獎金係按罰鍰「實收」金額之百分之七十發給,衛生局開出第一張罰單後,業者迄今尚未繳納,衛生局在還未實收罰金的情況下,5月26日就急於頒發獎金350萬元,著實讓人不解!另依訴願法規定,該業者可於6月4日前進行訴願,若市級訴願失敗後,尚可進行再訴願,若當事人訴願(再訴願)成功,所發出的獎金市府將無法追討,屆時又是用公帑來支付,市政府衛生局選擇在行政程序尚未完全結束前,就逕行頒發獎金,究竟是刻意忽略行政程序抑或另有玄機呢?
國民黨其他議員陳政顯、張靜分也奚落市府:「難不成是中樂透才亂發?」質疑看不到檢調和衛生局積極偵辦作為,只是大發獎金濫做好人。
不僅國民黨罵,民進黨自家議員也不挺市府這樣的做法,謝明源說,儘管檢舉人獎金與吹哨者獎金的用意不太一樣,但從中央到地方都有一套原則及標準流程,怎麼可以在起訴都還沒起訴就發,那萬一業者訴願成功,或檢察官不起訴、法院作無罪推定時,這發出去的獎金怎麼辦?
呂宗學答覆說,獎金發放確實應該建立一個標準作業流程,但是同一天發給獎金的雄勳案到判決確定已經過了兩年,所以這次為了對業者起警惕作用,在事證明確就獨立先發給吹哨者獎金。
謝明源反批說,什麼警惕作用?要警惕也應該是加重對無良業者的處罰,要勒令停業才有警惕作用啊!獎金發那麼快有什麼警惕作用,充其量是鼓勵「窩裡反」的檢舉,但那也是因為政府的稽查人力與能力不夠的關係才要鼓勵這類的檢舉,若說發得快就能警惕業者,他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