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年首見 普洱茶磚驗出禁用農藥DDT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5-31 16:26

台北市岩韻茶行販售的「雲南普洱茶磚」,竟驗出台灣早已禁用的農藥DDT,北市衛生局要求販售業者下架問題普洱茶磚並銷毀。圖/台北市衛生局)

時序進入夏季,飲料與茶飲需求量將進入供需旺季,為保護民眾飲用飲品的的安全,台北市衛生局於3月底至4月初前往超市、賣場、茶行、飲料店等處抽驗茶葉及花草茶檢驗殘留農藥,並於今(31)日公布第1波抽驗40件產品抽檢結果。其中岩韻茶行販售的1件「雲南普洱茶磚」,竟驗出台灣早已禁用的農藥DDT,衛生局也要求販售業者下架問題普洱茶磚並銷毀。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40件產品中,有24件檢出殘留農藥,其中23件檢出量尚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限量範圍內,符合規定。不過岩韻茶行販售的1件「雲南普洱茶磚」,竟被檢出台灣早從1973年就已禁用的農藥「p, p'-滴滴涕(p, p'- DDT)」,其檢出濃度為0.12 ppm。

衛生局已下令岩韻茶行下架,並不得販售此款出事的「雲南普洱茶磚」。不過茶行僅表示該款「雲南普洱茶磚」產品來源地為中國,但提不出違規產品來源廠商,因此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罰鍰,並令業者提具銷毀計畫書。

依衛生福利部建置之健康風險評估資料庫顯示,各國禁用DDT的原因大多與生態環境污染有關,DDT代謝物「DDE」屬於親脂性,容易堆積於動物脂肪中,中毒症狀包括流汗、頭痛、反胃和痙攣,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認為DDT有可能是人類致癌物。

衛生局提醒,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茶葉及花草茶等產品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至2億元罰鍰,並依照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若仍販售案內違規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也建議,因一般農藥多為水溶性,易受高溫破壞,建議沖泡茶飲時除使用80℃以上水溫外,可將第一泡茶水倒掉,可避免攝取到殘留農藥。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相關產品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以確保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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