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稽查人員查獲1,524罐重新貼上新標籤且刮除舊標籤批號及效期之「"天良" 諾克治痛感冒液」藥品。(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人員24日於汐止區天良生物科技企業公司5樓出貨區查獲1,524罐重新貼上新標籤(批號1062008)且刮除舊標籤批號及效期之「"天良" 諾克治痛感冒液」(衛署藥製字第011311號)藥品,經與原廠合誠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確認無生產該批號後,於現場立即封存,並命該公司暫停出貨及提出退貨機制。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指出,天良公司已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全案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提醒國人若家中有「"天良" 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不管任何批號效期,請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呼籲所有藥局及藥商都要立即配合下架回收。
許朝程表示,24日下午會同食藥署風管組至天良公司查察,於該公司5樓出貨區稽查時發現案內藥品瓶身標籤黏貼方式有異,即懷疑遭竄改,隨即調查該藥品進出貨等資料,稽查員同時擴大稽查範圍,並於3樓及6樓又查獲外箱貼有報廢字樣之逾期案內藥品,確認藥品遭竄改批號及效期,經漏夜查察相關違規事證後,總計於現場封存逾16萬罐藥品。
衛生局重申,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從上週查獲正露丸事件、本週金平膜衣錠至昨日諾克治痛感冒液等偽藥事件,強調將持續追查,並依法嚴辦不法業者。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製造或輸入者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