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爆食安危機 中市1.2萬公斤過期鮑魚貼標新賣 黑心業者40萬交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05-19 21:50

衛福部食藥署、台中市衛生局、台中地檢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進行稽查,發現宏碩海產公司涉嫌將1.2萬公斤過期鮑魚貼標新賣,目前中檢已依偽造文書、詐欺、竄改標簽等罪嫌,裁定曹姓主嫌40萬元交保。(圖/台中市衛生局)

台灣近兩週食安問題連環爆,繼力勤農產公司遭爆販賣過期肉品、中榮貿易公司,將過期或即期的「極品正露丸」與「極東正露丸」改標重新販賣,到裕榮食品用過期原料製作蝦味先零食。今(19)日又傳出衛福部食藥署、台中市衛生局、台中地檢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進行稽查,發現宏碩海產公司涉嫌將1.2萬公斤過期鮑魚貼標新賣,目前中檢已依偽造文書、詐欺、竄改標簽等罪嫌,裁定曹姓主嫌40萬元交保。

食藥署18日配合台中市衛生局、台中地檢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等單位,前往宏碩海產公司查核,於現場及其於「裕國冷凍冷藏公司」、「富崑冷凍倉儲公司」租賃的冷凍倉儲,查獲涉嫌重新貼標更改有效日期的「冷凍鮑魚」產品905箱73包,計12290.5公斤;現場還發現逾有效日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產品60箱,計648公斤,均由台中市衛生局就地封存,責令業者不得販售。

食藥署表示,日前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稱宏碩海產公司涉嫌將海鮮產品有效日期改標後販售,因涉及刑事責任函移台中地檢署偵辦。經18日檢察官指揮搜查,發現部份鮑魚產品外箱標示有遭割除痕跡,且重新張貼標示「品名:冷凍鮑魚」,生產日期2016年05月06日,有效日期2018年05月05日的標籤。

同時,聯合稽查小組於現場也發現有尚未使用的標籤貼紙,並查產品相關報驗資料顯示,產品原始有效日期分別為2017年5月5日及2017年4月29日。業者坦承因「疏失」將冷凍鮑魚重新貼標為有效日期2018年5月5日。

台中市衛生局也在宏碩海產公司租借的冷凍倉儲現場發現有貯存逾有效日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有效日期:106年4月5日)。另外,現場還有無標示的蝦仁類產品共136箱12包,目前已責付業者保管。中檢今(19)日晚間已依偽造文書、詐欺、竄改標簽等罪嫌,裁定曹姓主嫌40萬元交保。

食藥署表示,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之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可復依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應遵守本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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