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改裝車夜間擾民 朱立倫:絕對會嚴格取締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7-05-18 17:02

為保障市民的安寧,警察局及環保局嚴格取締。(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政府為確保市民生活環境品質,5月起正式公告:晚上10點到隔日上午6點「使用違法排氣管」不得行駛於新北市境內道路上。但改裝車只要通過噪音檢驗,即可於道路上行駛,不受處分。

市長朱立倫強調,自由必須在法律的範圍之內,不要造成其他朋友或市民的干擾,如果有嚴重噪音的排氣管改裝車輛,而且在夜間十點到早上六點行駛,為保障市民的安寧,市府絕對會嚴格取締,也是市府的重要責任。

環保局表示,根據噪音管制法,機車應在取得「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後,才可以申請牌照。如果車友在取得牌照後改裝排氣管,當然也要重新申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方才合乎噪音管制法的規範。

環保局指出,新北市此次依據噪音管制法公告,於深夜時段(22:00~06:00),使用未經噪音審驗合格排氣管的車輛不得上路,就是為了維護夜間安寧,避免改裝車輛製造噪音的措施,從5月15日至17日,共攔查到124輛改裝排氣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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