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鼓勵民眾淘汰高污染的二行程機車,去年執行3年3階段補助方案已見成效,今年除繼續執行補助計畫,同時推出3年3階段「管制方案」,逐年加嚴取締排煙超標的二行程機車,希望借由補助與管制雙管齊下,促使車主儘速淘汰烏賊車。
環保局說,臺南市去年6月起實施第1階段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方案,搭配環保署補助款,淘汰1輛可得4,000元補助款,是歷年來最高,吸引民眾踴躍響應,全年共淘汰63,270輛二行程機車,淘汰數量較前(104)年成長1.5倍。106年進入第2階段計畫,補助款降為3,000元;到了107年第3階段再降為2,000元。
為了擴大汰舊政策成效,環保局今年推出3年3階段「管制方案」,逐年加強二行程機車攔檢及處分。第1年加強在市區重要路段、菜市場及鄰近工業區等人口密集或機車出入頻繁區域攔檢,檢驗不合格車輛分為2類,第一類為當年度已完成定檢,則給予14日改善期限;第二類為當年度未定檢,則僅給予7日改善期限。未於期限內改善且複檢合格者,皆逕行開單告發,處1,5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107年進入第2階段管制,改善期限再縮短。第一類當年己完成定檢者,改善期減半縮為7日,若屬第二類當年尚未定檢者,立即告發不給予改善期。108年起所有攔檢不合格車輛皆立即開單告發,不再給予改善機會。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機車排放的細懸浮微粒(PM2.5)約佔總排放量的5.9%,其中二行程機車排放的碳氫化合物(HC)是四行程機車的18倍,一氧化碳(CO)約為2倍,懸浮微粒(PM2.5)的實測值更是高達60倍。為了維護空氣品質,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勢在必行,越早淘汰補助金額越高,且可免遭欄檢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