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台北辦公室有一員工在職9個月請假113天,等於做一天就休一天,市議員李中11日在議會業務質詢時痛批,北辦主任陳思妃說她為市府與中央擔任橋樑整天忙碌奔波,竟有員工可以做一休一,比台灣任何一位一例一休的勞工好命,北辦的工作內容、人力配置,議會一直難以監督,若不是最近調閱到差勤資料,不知道天下竟有這種爽缺,他要求人事處一周內調查清楚向議會報告。
繼市議員黃馨慧10日在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公佈台北辦公室人員休假及加班時數一覽表以及公務車運用情形,質疑北辦人員差勤的異常,李中11日接力質詢,單挑北辦一名叫做「陳長鴻」的員工極端異常的上班休假情況,李中說,這位陳長鴻從去年6月到職、今年3月離職,在職時間只有短短9個月,但是請假就請了113天又5小時,加班194小時,一年也不過才365天,陳員工作一天就可以休一,異常多的請假已經讓人匪夷所思,偏偏陳又在這短短的在職期間加班加了194個小時,儼然一上班就加班,其工作又好像很爆肝,陳員到底從事什麼性質的工作?是不是每天載著市長林佳龍到處跑攤、參加民進黨中常會,否則怎會那麼異常?為什麼可以請那麼多天假?
市府秘書處長李如芳說,北辦主任陳思妃已表示議員手中所握的資料與北辦現況有所出入,是北辦同仁把資料給花博辦的時候寫錯了,誤把陳員沒有上班的天數寫成請假天數,包括休假、請假、例假、國定假日等,實際上陳員沒有請那麼多天假,對此他要向議會及議員道歉。
李中聽了更為火大,他說,這份北辦差勤資料是議員以正式公文形式行文給北辦,由北辦等相關單位正式的回文,上面還蓋了市長林佳龍的鋼印,如今李處長說寫錯了?如果陳員的請假天數是寫錯了,那他要求懲處相關人員責任。李中另也要求人事處長陳衫根,一週內查明陳員的差勤記錄向議會報告。
人事處長陳衫根指出,各單位有獨立的人事稽核,若一天加班沒有超過7小時、一個月沒有超過70個小時是不須要報告人事處的,由各單位自行管考稽核,北辦的人員差勤是由該單位所記錄登錄,實際情況是不是如記錄上所示,要請北辦進一步說明,一週內向議會議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