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未經審查自行降載 新北核委會強烈譴責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7-05-09 17:15

對於核電廠自行降載,副市長侯友宜表達市府「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資格使用核電」的一貫立場。(圖/記者黃村杉攝)

台電核一廠2號機原訂今年6月1日停機大修,但台電基於用過核燃料池已滿,大修後恐無法再行啟用,為填補夏季用電缺口,在未送原能會審查同意下,4月29日啟動核一廠2號機「降載運轉」計畫,降載至75%以節省爐心燃料之燃耗,延續供電到6月中旬。原能會核管處進入核一廠檢查後,作出口頭行政處分,要求台電限期提出相關評估報告,8日邀集環團及專家學者召開說明會,說明審查重點。

新北市核委會表示,對於台電未經原能會先行審查安全性,自行降載運轉以延長供電時程,表達強烈不滿,僅僅為能延長運轉10幾天,以銜接核二廠1號機護箱裝載池新增格架施工完成,重啟運轉的期程,未就長時間降載運轉的風險詳細評估,此舉無非是無視核能運轉安全,將新北市民暴露於核能安全危機中。

核委會先前對於台電核二廠1號機護箱裝載池新增格架於4月10日開始施工,隨即提出冷卻系統、結構、耐震能力,以及改裝後燃料束的移出等多項疑慮。並提醒台電以及負責審查的原能會,務必重視新北市核委會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所提出的各項質疑問題,嚴格把關並落實資訊公開,但台電一再未落實資訊公開,且無視核能運轉安全,即進行與核能運轉安全相關的措施,忽視新北市民的權利及安全。

副市長侯友宜表示,市府基於「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資格使用核電」的一貫立場,台電對於核能電廠運轉的安全,應積極加速辦理核廢料最終處置或集中式貯存場的選址,才是根本之道,而不是一再想盡辦法讓核電廠在不安全的情形下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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