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順手牽羊偷麵吃 警循線逮捕歸案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7-05-09 13:29

興國派出所調閱監視器,查獲通緝犯古○○(53年次、男)涉嫌竊取他人食品,依竊盜罪移(函)送偵辦。

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所長吳東海、警員田書彥、張友人等人,日前於5月3日18時許接獲羅姓被害人報案,指稱放在中壢區中山路535號前之機車上之牛肉麵被不明人士竊取,興國派出所連日來調閱監視器,於8日13時45分在平鎮區中央路上之出租套房內,查獲通緝犯古姓嫌犯(53年次、男)涉嫌竊取他人食品,而共乘之另1位友人呂嫌(55年次、男)經通知到案後,雙雙依竊盜罪移(函)送偵辦。

警方表示,連日來已鎖定機車2人組竊取機車上之食品,於8日前往古嫌的租屋套房內將古嫌逮捕,結果警方發現古嫌身上帶有竊盜通緝(106年5月5日桃園地檢署發布竊盜通緝),而古嫌見警方到來,亦向警方坦承有在吸毒,當場交付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殘渣袋7個,並辯稱是在青埔高鐵的工地上,向1名綽號叫作小強的不知名人士以新臺幣500元購買,購買數量和日期均已忘記。而當日會偷取食物來吃,除了不敢去人多的公共場合外,實在是因為太餓了才會出此下策,警方訊後依據竊盜、竊盜通緝、毒品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鎖定機車2人組竊取機車上之食品,前往古嫌的租屋套房內將古嫌逮捕。

警方鎖定機車2人組竊取機車上之食品,前往古嫌的租屋套房內將古嫌逮捕。



車主呂男到案後,直推說當天古嫌向自己借車外出,自己則坐在後面,行經中山路的時候古男一手抓住一袋不明物體騎車就跑,自己因為有輕微中風,不知道他在幹什麼,也無法阻攔,自己最後也沒吃到什麼東西,結果就被古男載回原住處。但是警方認為證詞不足採,訊後仍依竊盜罪嫌將其函送偵辦。

警方說了,古男通緝期間住出租套房,又鮮少至公共場合露臉,這次更騎朋友的車子順手牽羊偷麵吃,最後被逮時還要求警方不要將其醜事告訴家人,真是堪「史上最低調的毒蟲」。

警方說,古男通緝期間住出租套房,這次騎朋友的車子順手牽羊偷麵吃。

警方說,古男通緝期間住出租套房,這次騎朋友的車子順手牽羊偷麵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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