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春橋田過期品改標續賣稽查
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106年5月3日配合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並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等單位,至「春橋田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有機有限公司」營業處所及製造加工場所同步進行搜索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涉嫌將逾期食品原料分裝,並重新打印延長有效日期後再行販售。稽查發現該公司使用報廢區逾期食品原料再予以分裝製成「健康即食腰果」、「純原蔗黑糖粉」、「純原蔗黑砂糖」、「健康即食杏仁果」、「自然健康杏仁果(生)」、「自然健康燕麥片」及「光中杏」等7項產品,涉竄改逾期食品有效日期分裝販售。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5月3日接獲通報後,立即依下游名單進行稽查。二家業者中,其中一家無購進「健康即食腰果」等7項不合格產品販售,另一家已歇業,該址目前經營現調冷飲販售。
衛生局局長黃維民表示,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之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可依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應遵守本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而民眾若發現業者有販售違規問題產品,亦可撥打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專線電話05-233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