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生育 推補助雇主辦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04-21 17:06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21日建議勞工局比照其它5都,推出「台南市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經費實施辦法」,鼓勵勞工生育,營造友善勞動環境。勞工局長王鑫基承諾今年會推出南市版本。

李退之質詢指出,性平法實施後,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桃園市等5都,都推出各自的「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經費實施辦法」,並自籌經費從70餘萬元到150萬元不等,以鼓勵轄區內企業照顧基層年輕勞工育兒,間接提高生育率。反觀台南市,擁有超過90萬的勞工大軍,在此一部份卻是沒有作為。

李退之說,根據勞工局統計,全市勞動力主要集中在25歲到45歲之間,而這個年齡層的勞工也是最佳育兒的年齡層,台灣目前面臨少子化,南市則是5都中人口老化第2高的都市,勞工局如能比照其它5都推出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有助提高南市生育率。

李退之質疑公部門包含市府和議會兩大超過100人的機構,沒有完善的托兒設施和措施,如何對外要求其它企業依法辦理?因此他建議勞工局要儘速提出南市版的「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經費實施辦法」,並對市府和市議會的托兒設施和措施是否完備,優先進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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