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紙錢污染環境 南市環保局依法告發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04-18 21:48

近日有民眾反應於住家祭拜神明從事燃燒紙錢之行為,被環保局開單告發,質疑環保局管制民俗活動之進行。環保局18日澄清指出,該局非管制燃燒紙錢之行為,係管制燃燒紙錢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影響他人生活環境者,才據以開單。

環保局說,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不得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等會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空氣中的行為,否則可處5,000至10萬元罰鍰」,環保局於接獲民眾陳情,現場稽查發現情節嚴重者,始開單告發。燃燒紙錢係民俗活動之一,環保局並無管制並尊重民眾從事民俗活動之意願,惟從事相關活動仍需注意避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環保局鼓勵民眾參與以功代金活動,於三大節慶、初一十五時,焚燒的紙錢量予以減量,並將其減少之費用捐贈予慈善團體,幫助有需要的人,紙錢減量以功代金不僅減少溫室氣體及細懸浮微粒排放,省下的花費更可以嘉惠弱勢家庭,提供學童獎助學金,更能協助行動不便的老人安養服務,發揮愛心積德納福。

環保局表示,拜拜雙手合十心誠則靈,減燒紙錢環保又健康。請市民配合推廣,落實低碳城市目標,愛護地球做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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