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全院審查會,今(13)日審查銓敘部提出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俗稱「連戰條款」明訂未來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月退所得不得超過副總統卸任禮遇條例規範的18萬元。(圖/Wikipedia)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今(13)日審查銓敘部提出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外界關注的副總統月退金相關條文規定(即俗稱的連戰條款),審查會也通過銓敘部所提原有版本,明定「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的金額」,也就是未來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月退所得不得超過副總統卸任禮遇條例規範的18萬元。
另關於所得替代率部份,依照銓敘部原先提案的版本,方案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以35年年資為例,退職所得替代率上限75%,分15年逐年調降至60%。特任級以上政務人員,年資35年,退職所得替代率從上限65%,分15年逐年調降至50%。
不過因部分參與審查會的人員,對於草案規範的所得替代率內容有不同意見,在經過討論與表決後,以14票贊成、5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從80%分10年降為70%,特任級以上政務人員替代率從6%分10年降為55%。
此外18%優惠存款制度,也按照銓敘部所提版本通過。第1年與第2年降為9%,第3年與第4年降至6%,第5年與第6年降至3%,第7年起歸零。
銓敘部表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以2003年12月31日以前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適用對象,除特任、政務人員以外,也包括副總統。同時,台灣省長及直轄市長也比照簡任級政務官領取月退職酬勞金。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經考試院全院審查會通過後,預定20日將送考試院院會,院會通過後,得再送行政院會銜後,再送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