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健身3分店空品超標 北市:限期改善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7-04-02 12:41

北市環保局31日指出,該局日前主動針對室內空氣品質第二批公告場所進行專案稽查,發現有世界健身俱樂部南京店、站前店與西門店超過管制標準,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並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標示,超標場所若逾期未改善將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06年1月11日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北市新增列管234處場所。為維護民眾的呼吸健康權,該局於今年2月邀集第二批公告場所召開2場法規說明會,並針對第二批公告場所全面進行二氧化碳巡檢,且對於巡檢值超過1000ppm者執行專案稽查,採標準方法檢測後,計有世界健身俱樂部南京店、站前店與西門店超過管制標準,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環保局說明,臺北市第二批公告場所包括:18處大專校院、44處市立圖書分館、4處博物館、3處美術館、15處醫療機構、26處政府機關、2處鐵路車站及高鐵站、18處大眾捷運系統車站、32處金融機構、1處表演廳、16處電影院、18處視聽唱歌業、11處商場百貨、1處量販店及25處運動健身場所,以上場所自公告日起即需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且應於一年內設置專責人員、訂定維護管理計畫並實施第一次定期檢驗。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常常前往消費的電影院、KTV、運動健身場所等都已納為本次公告列管對象,未來將持續針對公告場所辦理檢測、輔導、宣導…等各項行政指導措施,且依場所特性擇定民眾聚集量大且活動頻繁的場所進行專案稽查,以督促公告場所維護良好之室內空氣品質(歷年專案稽查檢測結果皆公布於該局建置之「臺北市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網站」,網址:http://www.dep-iaq.taipei.gov.tw/)。

環保局呼籲,公告場所應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遭受處罰;而尚未被公告列管之場所,亦可參與「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制度」,主動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提前因應未來被公告列管的法定義務,並確保市民於各公共場所活動時享有清新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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