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Wikipedia)
2014年因抗議立法院草率審查《服貿協議》,而引爆318「太陽花學運」,當時率群眾佔領立法院的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22人,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集遊法》、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歷經2年多的審理,台北地院今天審結,黃國昌等22人全部無罪,全案可上訴。
太陽花學運起因抗議2014年3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峽兩岸《服貿協議》,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以30秒的時間即快速通過送院會存查,以林飛帆、陳為廷為首的抗議學生帶領至少數百名學生衝入立法院,占領議場,此事並引發後來的太陽花學運。事後北檢將林、陳及黃國昌等22人一併依違反《集遊法》、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起訴。對此北檢表示,將在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整個太陽花學運共衍生3個違法爭議案,包括本案318「佔領」立法院、323「攻佔」行政院與411「路過」中正一分局」。其中411一案被告學生洪崇晏一審判拘役55日,洪上訴高院;323案台北地院訂4月10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