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小便宜偷賣場 婦人遭警逮悔不當初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7-03-24 09:30

婦人一時貪小便宜,至賣場行竊,不僅遭店家索賠,還得依竊盜罪送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口湖鄉邱姓婦人貪小便宜,到住家附近大賣場購物不付錢,將價值108元的一盤魚肉藏在外套內未結帳,經過防盜門警報器沒響,讓她順利得手。食髓知味的她在不久又出現在賣場換偷餅乾,離開時聽見制止的聲音,丟下東西拔腿就跑,員警到場後透過監視器循線逮到人,她向警方供稱「一時貪小便宜」,警詢後依竊盜罪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57歲的邱姓婦人無前科紀錄,看準連鎖賣場員工在開門營業前後會忙著進、補貨,一大早即搶先進入賣場,趁著店員未注意時,將一盤切好的土魠魚藏匿在外套內,迅即離開。1小時後,食髓知味的邱婦又再度現身,以同樣手法偷走一包餅乾,但卻在步出店門前被店員叫住,邱婦見事跡敗露拔腿逃離跑。

口湖分駐所員警依婦人逃離方向查訪,循線追至其住家,邱婦見警立即坦承行竊,並感到相當懊悔,不知道日後該如何面對鄰居及家人,僅是一時貪小便宜,不僅遭店家索賠,還得依竊盜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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