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徵收補償費跨縣市合作申領 再增苗栗縣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擴大實施跨縣市互為代收人民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案件,除了原已合作的15個縣市政府外,今年2月底再增加苗栗縣政府,讓民眾可就近申領補償費及保管款,不受轄區地域限制,減少奔波。
台中市政府自104年5月起陸續與台北、新北、桃園、台南及高雄5個直轄市政府,以及基隆、宜蘭、新竹縣市、南投、雲林、屏東、台東、澎湖、金門10個縣市政府合作,實施跨縣市互為代收人民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案件。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台中民眾如果不方便親自到這些外縣市領取徵收補償費或保管款,可將領取文件送到中市府地政局,再轉送給該縣市政府辦理;而居住外地的民眾要領台中市的徵收補償費,也可將領取文件送到就近的縣市政府,免除車程往返的時間和交通成本,希望藉由跨縣市的行政協助,提供更便民的服務。
地政局指出,民眾若想了解市府合作實施跨縣市代收人民申領徵收補償費和保管費的縣市政府,可查詢地政局網站徵收撥用專區,或依照上面登載的各縣市政府聯絡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