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生吃都不夠」? 建設局水銀路燈汰換後省億元「還能曬乾」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7-03-18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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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今年度預算嫌不夠追加了35.5億元,建設局的「水銀路燈落日計畫」省了一億元電費將辦理追減預算,建設局說去年台中市汰換8萬2478盞水銀路燈為LED燈,並協調台電公司在去年底前全數變更為LED用電,結果今年2月應繳電費僅需3415萬5656元,比去年2月的4971萬9472元,省了1556萬3816元,推估整年度可省約1億元:別局「生吃都不夠」,建設局竟「還能曬乾」。

建設局指出,經濟部能源局全額補助「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汰換工程」7億4千多萬,每年約可減少4萬5千多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如同開闢88座台北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量。每年預估可省下約8672萬7889度電,若依104年每戶家庭每月平均用電量約291度來算,約可供2萬4386戶家庭整年度用電。汰換LED燈後,保固期長達6至7年,預計每年能減少路燈維護費用2500萬元。

建設局還以今年度全市路燈電費約可節省1億元,辦理106年度路燈電費追減預算,驗證水銀路燈汰換工程的成果。

然而市府在執行「水銀路燈落日計畫」過程中,發現部分廠商出現違約情形。例如部分鈉光燈遭廠商誤換,市府依契約不須支付款項,並規定要求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部分廠商在履約過程中的缺失,市府依約扣罰;還有廠商涉偽造、變造標籤等違法情事,被市議員揪出質詢,建設局也已移送檢調單位調查。

建設局強調,所有的汰換工程均為配合中央政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招標,以工程契約作為履約管理的依據;截至目前為止,工程除了第1、3、7工區因履約過程產生爭議,經市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建議續處,其餘5個工區已陸續完成驗收程序。所有違約情形,都將嚴格依照採購法查核處理,並請政風室嚴格把關,過程當中無涉不法,更無弊端發生。

市政府編列與執行預算被國民黨議員垢病處不是有無弊端,而是老是不按規矩來,市議會日前收到市政府106年度追加預算書,歲出部分追加35億5755萬餘元。黨團前書記長楊正中痛批,當中許多項目與第2屆第4次定期會第10次會議所刪除之預算內容幾乎一樣,議會刪減預算請市政府自行調整,市政府卻將部分中央補助款項目刪除,現在再以該項目有中央補助款為由而重新提出,黨團一定要為市民荷包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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