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外牆磁磚砸傷人 最重可罰30萬囚2年

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03-17 15:53

大樓磁磚剝落砸傷路人,建商、管委會或區分所有人,將面臨6萬元到30萬元罰款,甚至6個月到2年的刑期。

近來大樓外牆磁磚掉落事件頻傳。市府工務局表示,大樓磁磚剝落一旦砸傷路人,建商、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公寓區分所有人,將面臨6萬元到30萬元罰款,甚至6個月到2年的刑期。

工務局指出,老舊建築的外牆因為老化鬆脫,外牆牆縫吸收水分或濕氣,又遇上冷熱溫差劇烈變化,熱脹冷縮的結果將導致外牆磁磚跟牆面分離,容易剝落;而建設公司及營造廠對於建築的結構體,通常保固頂多10年至15年,但外牆飾材不屬於結構體,一般只保固1至3年甚至更短。

工務局說,若事故發生在保固期間內,建商要負刑事及民事責任,一旦超過保固期,則屬於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責任,而部分傳統公寓因住戶少,未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將會由該大樓全體的住戶負責。

工務局表示,公寓大廈外牆原則上屬共用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應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負責修繕、管理、維護,若管委員會未盡到管理維護的責任,導致外牆磁磚剝落砸傷或砸死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自應承擔責任。此外,有很多老舊公寓並未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則公寓的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外牆均有修繕、管理、維護義務,如外牆因疏於修繕、維護導致磁磚剝落砸傷人,或致人於死之情況發生,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均須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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