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不知遭通緝 女逃犯見警上銬暴走嘶吼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蔡佳明及查貴誠於106年03月13日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興業東路與體育路口發現一名女騎士交通違規,遂將其攔檢盤查,過程中女騎士不斷向警方表示要趕著去上班,員警查證其身分後,發現該女子係嘉義地檢署通緝之要犯,經警再次確認後並向該女子告知通緝事由,該女子得知自己遭通緝後,要求警方不要張揚並願意配合警方調查,未料警方進一步依程序上銬時竟暴走嘶吼,但仍被帶回偵辦。
警方表示,支援警力抵達欲將該女子上銬帶返派出所時,該女子卻突然歇斯底里暴走大聲嘶吼,不願讓警方上銬,並不斷與員警拉扯,雙腳也不停踢向現場員警,警方擔心遭通緝犯趁隙脫逃,繃緊神經迅速將該女子壓制,但遭警方壓制在地之女子仍是不肯乖乖就範,不停地掙扎,警方費了一番功夫才將女子上銬,帶返派出所依法偵辦。
經查該女子係因毒品案遭嘉義地檢通緝之要犯,因為要趕赴上班的路途中交通違規,經警方攔檢盤查,該女子起初向警方聲稱不知道遭嘉義地檢通緝,並且向警方要求不要張揚,並願意配合警方調查,但見支援警力到場欲上銬逮捕時,卻歇斯底里大聲嘶吼不願讓警方上銬,並不斷拉扯現場員警。該女子因體型壯碩拒捕力道之大使得現場員警費了一番力氣才將女子上銬帶返派出所偵辦,全案經依法偵辦後移送嘉義地檢署。
新南派出所所長羅寁驊表示,警察逮捕通緝犯之過程中需要上銬並搜身實屬SOP標準作業程序,若遇有反抗得行使強制力。儘管逃犯表現出願意配合警方的模樣,警察並不能因此而忽視作業程序之規定。然而毒品危害不可忽視,也呼籲大眾切勿因一時好奇而沉淪於毒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