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查獲屠宰場將未經處理的廢水以暗管偷排至場外大排水溝,環保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14日清晨派員埋伏稽查高樹鄉1家家禽屠宰場,當場查獲該屠宰場將未經處理的廢水以暗管偷排至場外大排水溝,環保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予以告發處分,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款。
高樹鄉1家家禽屠宰場屢遭陳情有偷排廢水情形,環保局為有效查處污染源,特派員於清晨至該場埋伏稽查,於距該場數百公尺外大排水溝,即發現大排水溝內有大量湧冒血水情形,環保局隨即採集樣品送驗,並至該屠宰場內查核,終讓業者承認該血水即為屠宰場所排放,該屠宰場利用預埋之暗管偷排廢水,違規情節重大,環保局將依所查核事證依法嚴處。
環保局魯台營局長表示,新修正後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上限大幅提高,尤其對於故意繞流排放、稀釋偷排廢污水或放流水嚴重超標等違規行為加重處罰,罰款上限從6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環保局不定時規畫有稽查行動,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重罰。民眾若發現偷排污染行為,亦請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電話0800-066666或7351928檢舉,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本縣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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