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遭起訴 馬英九:公理何在?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3-14 16:25

前總統馬英九(圖/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一案,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認定馬英九涉嫌洩密,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將馬英九起訴。他14日下午出席台大哈佛論壇時公開表示,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但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卻被起訴,「這真是公理何在?」。馬英九強調,「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也希望法院能真正秉持公平正義,作出正確的判決。

這起關說洩密風波於2013年發生,特偵組偵辦法官弊案時,意外監聽到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涉司法關說。案件還沒偵結,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卻在同年8月31日、9月1日二度赴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9月4日又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後來此事件也引爆「馬王政爭」。

馬聽取黃世銘報告偵查祕密後,指示黃再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也涉嫌教唆洩密。北檢調查相關事證,認為馬英九違反通保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等罪嫌,依法起訴。

馬英九表示,這件事情發生,檢察總長黃世銘來向他報告,因為涉及立法院高層的立委和相關部會,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醜聞,才會請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相關幕僚到他家。

這件事可能會影響行政院、立法院未來的關係,也會影響行政院送法案的進度,其次,涉案有部會首長,將來若有政治責任,會有異動的發生,這又是行政院長和總統共同的權責。

馬英九指出,「憲法」第56條規定,行政院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所以部會首長的去留決定,是總統和院長共享的權利。因此找江宜樺和羅智強來做危機處理,這是屬於一般公務處理過程,完全不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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