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唆洩密案 馬英九遭起訴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3-14 11:50

前總統馬英九(圖/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一案,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認定馬英九涉嫌洩密,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將馬英九起訴。馬英九成了我國史上第三位遭起訴的卸任元首。

這起關說洩密風波於2013年發生,特偵組偵辦法官弊案時,意外監聽到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涉司法關說。案件還沒偵結,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卻在同年8月31日、9月1日二度赴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9月4日又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

後來此事件也引爆「馬王政爭」,遭指控關說的柯建銘也控告黃、馬洩密等罪,黃世銘因此被法院依違反通保法,判1年3月定讞。由於馬英九當時為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卸任後檢方才啟動偵查。

 

至於馬聽取黃世銘報告偵查祕密後,指示黃再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也涉嫌教唆洩密。據媒體報導指出,馬律師團認為,黃世銘部分的證詞對馬非常不利,因為黃世銘至今一再表示,他在2013年8月31日向馬報告完關說案後,原無意向江宜樺報告,是因馬英九指示才會這麼做。

報導指出,關於報告關說案一事,黃世銘向馬洩密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依判決書見解,馬英九與黃世銘顯然是洩密罪的共犯結構。加上偵辦此案的檢察官周士榆,曾於 2006年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都令馬律師團擔心再遭起訴。

北檢調查相關事證,認為馬英九違反通保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等罪嫌,依法起訴。

北檢認為馬英九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無故洩漏及教唆洩漏偵查中秘密、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資料及將柯建銘個人資料為蒐集的特定目的外利用,侵犯人民基本權利,涉犯罪事實已臻明確,犯嫌足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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