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LINE一則算4小時加班費 柯P:這麼好賺?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2017-03-12 13:20

日前有雇主在假日及下班時間利用通訊軟體「LINE」指示工作事項,員工遭解僱後索討加班費,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判定雇主應補發勞工加班費,成為全國首例依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仲裁認定加班成功案例。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2)日表示,不贊成雇主在下班後,還不斷用LINE交代工作,但一則LINE就等於四個小時的加班,哪有這麼好賺?

日前有一名新北中和區某電子工廠廠務助理下班後,常接到雇主利用通訊軟體「LINE」指示工作事項,員工遭解僱後索討加班費,新北仲裁委員會從對話紀錄、聯繫對話時間等,認定勞工平日加班358分鐘、假日加班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新台幣2萬5200元計算,判定雇主應補發勞工2598元加班費,成為全國首例依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仲裁認定加班成功案例。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此案例發生在2015年,適用舊版《勞基法》,若以新法一例一休方式計算,即便休息日只工作1分鐘,也算加班4小時,依該案例加班時間估算,資方應給付的加班費約6800元。勞動部也強調,一例一休上路後,若休息日傳1則訊息要勞工加班,得付4小時加班費。

柯文哲12日出席動物園「植樹暨插秧活動」,平時也喜歡用LINE聯絡市政工作的柯文哲會後受訪表示,會再討論該怎麼處理,雖然加班方面需要有一個規範。他不贊成雇主在下班後,還不斷用LINE交代工作,但一則LINE就等於四個小時的加班,哪有這麼好賺?

媒體詢問,「一例一休」版本很多,就連資方也不清楚狀況,在執行上市府方面是否還不是很了解相關細則?柯文哲表示,「一例一休」在前三個月的宣導期還是以蒐集問題與彙整資料為主,並且以輔導企業主而非開罰的方式處理,所以會再思考宣導期過後該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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