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賊竊印尼婦之腳踏車 遭警方眼尖認出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許哲瑋於106年03月02日13時許擔服巡邏勤務,於民權路一帶巡邏,忽然有民眾向警方稱於民權路與圓福街一帶有民眾在爭吵,警方前往後,發現原是一外勞與雇主對於工作問題發生爭執,警方處理中查出該外勞涉嫌偷車代步。
警方至場協助調解後,詢問該外勞如何到此處,該外勞稱是騎腳踏車前來。而其放於路邊之腳踏車卻掛有一粉紅色的帽子與便當提籃,警方直覺不對。便質問該越南籍外勞,外勞因一時心虛便坦承是在公園旁竊取來的,因為工作不如意,想要出來散散心又沒有交通工具,便一時起歹念,偷騎別人的腳踏車。
員警馬上通知派出所同仁至公園附近詢問有無民眾腳踏車失竊,經查詢後,果然有一民眾向警方供稱腳踏車遭竊,一查之下該民眾是一名印尼籍看護,該名印尼籍看護稱,趁中午時間外出幫老奶奶買中餐,一轉眼間腳踏車就被偷了,幸虧警方及時找到腳踏車。印尼籍看護表示因為來台不久,一時找不到腳踏車心裡相當害怕,擔心晚回家會被奶奶責怪,對於警方及時找到他的腳踏車非常感謝,也對台灣警察破案的效率感到十分敬佩。
公園派出所所長高世賢表示,外籍人士來台工作,腳踏車失竊一直是警方查辦案件的重點,腳踏車沒有懸掛車牌,防竊措施有限,容易成為竊賊下手的目標,對於民眾停放腳踏車,還是要上鎖加強防盜措施,至於本案恰巧的是雙方都是外籍人士,顯見著外籍人士來台工作比例已大幅提高,對於來台工作的外籍人士,也望仲介公司多多加強他們在台灣的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