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駕車搖搖晃晃 遇警關懷露餡遭逮
警方執行勤務發現1男子騎乘機車搖搖晃晃察覺有異,經攔停盤查發現渾身酒氣,經對駕駛人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查獲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
北興派出所羅所長率警員江中齊、吳怡蒨日前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轄區保安一路段時,見1名男子騎乘機車在道路上行駛搖晃有明顯行車不穩情形,巡邏員警見狀擔心駕駛人自身以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遂上前將男子攔停,並詢問關心男子是否有身體不適的情況,經員警靠近與男子對話時突然聞到有一股濃濃的酒氣,在員警追問下男子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逐主動向警方坦承在騎車前有小酌幾杯,因肚子餓到住家附近吃消夜,心想只有一小段路應該不會那麼巧遇到警察,經警方對男子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後酒測值達0.38毫克,男子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男子帶回所內訊問,訊後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冠輝表示,本次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落實且機警,才能阻止一樁可能發生的交通意外,酒後駕車不僅害人害己,更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並在此呼籲民眾生命是美好而可貴的,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著想,民眾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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