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永采烘培坊與實習生及員工間的勞資糾紛案,經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調查違法事實明確,依法通知業者陳述意見後,7日開出100萬元罰單並送達業者,希望藉此督促業者徹底檢討侵害勞工的行為;至於業者停業期間的在職員工應依法完成資遣部分,也將持續督導,並協助員工轉業。
對於該烘培坊與實習生之間的勞資糾紛,勞工局今年1月接獲申訴後,即派員稽查,發現業者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溢扣工資)、第24條(未給付加班費)、第32條(超時工作)、第36條(連續出勤)及第39條(未給付國定假日加倍工資)等規定。
另外,自101年迄今,勞工局已受理6件該業者的勞資爭議調解案(102年2案,101、103、105及106年各1案),102年也曾因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處罰在案。
由於業者過去5年來對勞工顯未善盡照顧義務,並有多次違法紀錄,甚至連實習學生也淪為受害勞工,加上勞工局實施勞動檢查及調解聯繫的過程,業者態度並無積極改善之意,綜合上述理由,勞工局依法重罰100萬元,希望督促業者檢討。
業者在勞工局宣布將重罰之後,已於上月26日對外公告停業。為維護停業期間在職勞工權益,勞工局已督促業者依法給付工資、加班費、資遣費及進行資遣通報等;日前業者已向勞工局資遣通報9名勞工。
對於離職勞工後續需求,勞工局將持續主動關懷聯繫,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資訊等相關協助,以利重返職場。
至於業者與實習生的勞資爭議調解案,業者雖一度拋棄對員工所有民事、刑事責任,調解訴求也全部撤回。勞工局也為協助勞方向業者提出應給付而未給付的工資差額、加班費、國定假日出勤薪資等請求,協助提供原有出勤紀錄,確認勞方實際工作時間,並原訂昨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議,但業者卻未出席並無故撤回調解,導致協商不成立。
勞工局譴責業者此一態度,呼籲盡速出面解決爭議。此外,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扶助基金會訴訟扶助等資訊給勞方,希望協助維護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