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放置陷阱 新北:騷擾捕捉保育類野生動物開罰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7-03-02 11:44

動保處掛上「禁止架設網具、獸夾等方法捕捉野生動物告示牌。(圖/動保處提供)

坪林當地民眾指中心崙山區有獵人多次放置違法陷阱,且已有多種野生動物受害,其中包含藍腹鷴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動保處為防止有心人士不當設陷阱,立即在周邊區域掛上告示牌「禁止架設網具、獸夾等方法捕捉野生動物,並聯繫新店分局及漁光派出所,協助加強該區域巡邏。

動保處指出,雖未在現地及其附近發現獸夾及鳥網,但據民眾表示,漁光國小老師發現該區域有保育類藍腹鷳的族群,於是老師時常帶學生到山上做生態觀察,該區域鳥點漸漸地被公開流傳,有不肖獵人得知消息後,開始在坪林人煙稀少的山區架設違法捕鳥器,捕捉藍腹鷳,陸續有多隻藍腹鷳因此落入陷阱而死亡。

動保處長陳淵泉強調,由於藍腹鷳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因此,除立即搜山尋找陷阱及獵具外,更透過警政組織,遍佈法網及人際網路,有效嚇阻不肖獵人,打擊不法,並加強取締不法行為。

農業局長李玟提醒民眾,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隨意騷擾、捕捉、虐待、或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此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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