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路平」 高雄成立「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記者郭文君/高雄報導 2017-03-01 18:40

▲工務局派遣道路巡查人員至現場督導,為道路品質把關。(圖/記者郭文君攝)

市府工務局了解市民對優質、平坦、安全道路的期待,「路平」始終列為工作的首要目標。除持續推動三大管控項目,包含控制性低強度材料(CLSM)回填、聯合挖掘及路面巡查等機制外,並於106年3月間成立「道路挖掘管理中心」,更進一步落實道路挖掘管理。工務局每日除派有專責道路巡查人員,執行路平查察工作外,自105年3月特別成立「施工中巡查專案小組」,針對每日申請道路挖掘埋設管線施工中案件,加強現場抽查督導、落實埋設管線施工管理,有效提升道路工程品質,深獲市民好評。

工務局表示,「施工中巡查專案小組」成立迄今(105年3月30至106年2月23日)共巡查達1146件,其中120件,為依據「高雄市道路挖掘自治條例」規定予以裁罰,金額達新台幣338萬元。依據查察資料分析顯示,主要缺失樣態樣,以未依規定申報開工、未指派交通指揮人員、施工範圍未設置警示設施、未於期限內路面復舊、未經申請許可擅自挖掘及管線埋設深度不足等因素佔大宗。針對上述缺失,各管線單位道路挖掘施工時,應確實落實辦理各項管制規定,以確保道路挖掘施工品質,此外將持續加強巡查工作,希望違規施工管線業者勿心存僥倖,一經巡查查獲違規將立即開罰絕不寬貸。工務局將盡最大努力替廣大市民維護便利、寬敞平坦的用路環境,以保障市民朋友最大權益。

工務局趙建喬局長特別強調,落實「路平」施政目標之決心,除持續加強巡檢道路工作外,將於106年3月間成立「道路挖掘管理中心」,更進一步加強落實道路挖掘管理。並嚴格要求各管線單位於道路挖掘施工時,加強施工中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將依「高雄市道路挖掘自治條例」規定查處。工務局再次呼籲各管線單位要確實落實施工自主管理,同時要求承包商務必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施作,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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